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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个人,迂回还是回来
——与梁秉钧的一次散漫访谈
邓小桦

日期: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地点:铜锣湾梁秉钧寓所
整理:邓小桦

梁:梁秉钧
叶:叶辉
邓:邓小桦

叶:其实「街道诗」这个提法是有点误导的,意思好像是今天要写弥敦道,明天要写骆克道、英皇道,好像是刻意书写的一个系列。你看鸥外鸥的《香港的照相册》,写的就是他最熟悉、最有感觉的地方,他写的就是对生活的当下的所见所感所思,并非一个刻意凑数的系列。《雷》里的活动半径是很私人的,不是要涵盖整个香港,只是书写了诗人最熟悉的地方,如北角至鲗鱼涌,最多去到罗素街、都爹利街,诗的背景多在港岛,写到九龙的,就只有新浦岗,因为有事情在那里发生。

梁:罗素街是因为我当时住坚拿道西一带,北角是我上班的地方,鲗鱼涌则是因为在南华早报工作,写新浦岗则是因为《中国学生周报》停刊。那些其实都是自己活动的空间。其实我原本也不是刻意写街道诗。我们成长的时期,没有人用香港作题材,他们故意不用香港作题材。我们现在纯粹是把它们挖掘出来,证明原来那时也有人写过香港。但其实当时主要的文学,包括徐訏,没有人会特别写香港某个地方。其实不必写巴黎、纽约,我们其实可以写自己最熟悉的香港。

〈新蒲岗的雨天〉,当然也可以说是以哀悼周报结束为题。但我又不想这样。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在《战地春梦》(A Farewell to Arms)里说,那些神圣、伟大的名词变得很空洞,反而那些街道、编号好像还具体一点。我不喜欢华丽语言,反而觉得地名、街道名有趣。那些街道名字并不特别美丽,像都爹利街,并不很诗意。

邓:《雷》中的香港诗勾出了背景轮廓,而外遊的诗则主要写景,是将那些风景当成画。比如写澳门,其实诗里看不到澳门这个词原本的痕迹。

梁:对。譬如这一组澳门诗,和《东西》里的澳门诗很不同,那组是很自觉探索文化的,《雷》这一组则是尝试写景,当然当中都有情,都有其政治或社会背景。但政治或社会什么的往往会给文字描写很大压力,好像文字描写一定要做到某些事。我当时全都尝试用景物去表达,像是速写、白描、水彩,而不追求道理或意义。现在回看其实颇能捉摸到当时阴晴未定的心情。好像〈关闸〉,写到关闸边境,阴天里风吹,吹裂乘客手中的地图。当时大家北望神州,从边界去想像大陆,关闸另一边的大陆阴晴未定,远处未知如何,地图好像撕裂了。但当时来说,并无跳出来从历史背景去写。到《东西》才有意通过澳门去写东西文化的历史。

叶:好像大三巴、关闸等,无论怎样写,这些遗蹟或地名总有其先天的象征性。我们可以回到一些不那么历史性的,或在历史上消失了的,例如南湾。那个避雨的空间、时间。譬如避雨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更像你说的古典,那些天欲雨的空镜头,阴晴都未定,这会否更像以香港为背景的诗?

梁:都有的。写香港的笔触好像浓一点,写台湾、日本的就淡一点,这是画法的问题。

邓:以前的人为什么这么有耐性?

梁:60年代的年轻人是很有耐性的,我年轻时写诗也是很有耐性的。所以写很多诗,以前用上很多功夫,真的会认真的写一首诗,慢慢写。但写出来的时间不是真的写了很久,譬如澳门那辑诗便是我当时到澳门旅遊,一两个星期写出来。但当时诗就是我唯一可做的事,很爱诗,每一天都想著诗,就像现在的陈智德。

邓:为什么会变成唯一的?

梁:因为当时很孤僻。

叶:我想你谈谈旅行和生活空间。譬如你去了美国读书,便有了《游诗》,那个「游」又不完全是旅遊,你也在加州住居和生活,加州那几年的变化也是你那几年生活的一部分,这和到那里遊览一星期、十天,三两天便换一个地方是很不同的。

梁: 1974年第一次回大陆,去了广州和肇庆,然后在1976年第一次离开香港去台湾,当然也去过澳门,在旅途中可以看到一些新鲜的东西。其实我本来就喜欢去旅行,从那时开始,就更喜欢了。《游诗》里面,早期写日本的,如〈池〉、〈石舞台〉那些,都近似《雷》里的「游诗」,不太喜欢说明,尝试做更多镜头实验等。但后来去了美国,写法上就有了变化,尤其在是加州时心情起了变化,便写了些不避敍事的诗。「游诗」那组诗更加是很孤独地写,做了很多实验,如〈听John Cage音乐会回来的路上〉、〈修理屋背的颂诗〉,诗写得很长、散文化,打破了以前那种很cool的写法。

邓:听说《游诗》很难找。

梁:当时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出版,是展览场刊,有骆笑平铜版画。如有善长仁翁愿意资助,我乐于重印。那是一个颇完整的实验,那时在美国看了很多后现代艺术,生活上也起了很大变化。

邓:你在香港都已孤僻,去了美国是否更孤僻?

梁:反而没那么孤僻,孤独但不孤僻。好像人变得开放了。许多观念也在变化。因为你在香港,看一条街譬如罗素街,就有很多东西看。但美国的情况很不一样,它的空间很大。空间的观念不同,写法也完全不同。我记得寻找一间戏院,洛杉矶某条街2000号,我以为那一条街我懂得走,岂料原来那是一个不可能步行的距离。那时的坏处是作为研究生,压力很大,要完成论文;但好处是不用处理很多日常人际关系的事。之前在大公司工作要面对这些麻烦的事,但在美国读书时,人际关系则比较简单,有很多机会去看电影、画展、书本等。而且,人在外地反而多读了古诗及中国古典小说。所以当时觉得那个阶段很痛苦,现在却觉得很宝贵。那时什么都不做,只看理论、看书、看画……但又有很大压力要写论文,有好些小说题材想写,最后都没有写出来,对此有点后悔,因为后来再写不出了。每次想写小说都觉得很内疚,唯有写诗。常常在写论文的中途停下来写诗,自欺说多少也跟论文有关(笑)。结果写了很多诗,那组诗后来回来搞诗画展才出版,那便是《游诗》。

叶:《雷》是连续一点的,但《游诗》的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跳跃性很大,也很快,而且跳跃的幅度也阔得多……

梁:会的。当时因为内疚,不会每天都写,是到了忍不住时才写。因此那些诗本身不会有一个顺时序的完整的发展,是当时的片段感受,事后看来也成一个系列,例如「颂诗」,或者一些比较长的诗,或者一些思考美术、「游于艺」的诗,与艺术对话的诗。当时修了很多电影的课,比如〈续谈一出不完整的电影〉这首诗,是写奥逊.威尔斯(Orson Welles)的电影The Magnificent Ambersons(《伟大的安伯逊家族》),很自觉地尝试和电影对话,也尝试将奥逊.威尔斯的电影语言如长镜头用到诗里。后来也有《东京物语》与小津结尾的镜头对话,也可算同样的探索。不过这辑诗不会像遊记那样清楚看到第一年做了什么、第二年做了什么。不过当然都有几条轴线。现在想来,好像由过去那一种比较冷静的诗出来,尝试去写情敍事、写得长一点,有了不同的发展。

理论的困境、创作的可能

邓:你怎样把你对城市的体会提炼成形式?

梁:《雷》已在写城市, 80年代中我回来,对香港城市有不同的感受,写来也觉得需要不同的形式。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写了与香港城市与文化有关的〈老殖民地建筑〉、〈形象香港〉、〈我的60年代〉,收在《形象香港》和《游离的诗》的那些诗。六四之后、九七之前,大家都多想多讲点关于香港的东西。于是在艺术中心开课,教有关后现代、后殖民的东西,那时确是既想从理论又想从创作的角度去处理香港的问题。我后来在港大也开香港文化的课,那时港大的同事,如阿巴斯(Ackbar Abbas),也遂渐对香港的问题很感兴趣。

事后想来,我自己觉得仍想探索下去的是,诗和文化研究之间的关系。阿巴斯给我的《形象香港》写了篇长序,从诗谈香港文化;后来周蕾也有一篇精采的文字,从文化理论的角度去谈我的诗,他们的观点不同,但我觉得他们都说得对,也许阿巴斯是比较偏向后现代、周蕾是比较偏向后殖民,对本土文化的历史、政治和心理更多关心。好的文化理论对大家有启发,诗人尽管不会理论先行,但是可以平常心阅读,点头讚赏。

但九七愈近,愈多偏激暴戾的意见,就有点失去平衡了。后来见到一些比较理论先行的评论,好像只取了文化理论的一点,目的不外在说明本土作者不够时髦,就令我开始对理论有一点保留。像余丽文在不同会议上发表一系列对我批判的论文,就令我有点啼笑皆非。比如那时我有一首诗叫〈雀仔街〉,我是在大英博物馆前面写的,那是用诗的形式去质疑「雀仔街」是否就回到某种「本土性」、或纯粹的以英国的猎奇角度去看雀仔街?但评论者断章取义,抓住其中一句就说我只是提出一种本土性的本质主义(essentialism)。我觉得很讽刺的是:我诗里明明说两三样事,我在笑其中一样,你刚学了批判本质主义,看到某字眼就兴奋了,开始对号入座,不理三七二十一,就拿我来开刀了。诗对文化研究者是最大的挑战,光学了理论,不会读诗,忽略了形式,尤其诗的形式,这很多文化研究学者处理不了,看不到诗的语调(voice)里有反讽(irony)。他们的阅读的肓点,就是很有趣地忽略了讨论对象的特色:诗的形式、语言、语调的问题。文化研究者要讨论文学,先要学懂读文字才好。九七时我们觉得大陆的官方论述是一种简化,但另一方面发现有时香港的新派理论也是一种简化,比如1995年我替《今天》编香港文化专辑,余丽文又来找我的麻烦,又写论文说是大香港主义,我编书约稿讨论英国的Timothy Mo(毛翔青)、上海的王韬,还找人谈日本普及文化,正是想证明香港不是孤立的,可是反而有人又再抡起「本质主义」的帽子,指我一直想回避这些问题!真是沙尘滚滚,秀才遇著兵。

1995年我写了《香港文化》这本书,想探讨香港文化的特色。但后来看到许多人(包括读完理论出来的同学),运用理论不一定有所建设,反而是当时髦名牌去否定人家没有名牌,对整理香港文化弊多利少。就发现在香港要讲本土文化,太不容易。过去有许多论述根本不讲,而当大家用后殖民理论的时候,却反过来遏止「本土性」的讨论,好像你一讲本土,就成为狭隘的本土主义者。但想讲香港,也要找一个起点呀。

于是后来我就想去做多点历史研究,多于研究西方的理论。理论谈到印度的后殖民情况,印度是经历了殖民之后自然回到一个民族主义的历史,但香港的情况可能不同呀,我们未必想回到民族主义。倒不如真的老老实实去做一点历史的研究,看看50年代香港究竟发生过什么事,那其实是一个复杂的年代。

我觉得文学有趣之处是这样:比方说小说是将人物置于一个处境里,面对一些复杂、道德伦理的选择,作者未必给予一种道德的结论,而是从选择中让读者看到更多东西。1997年后,我就少写了对香港文化的评论,觉得创作的探索比较有趣,不至跌入简化的「本土/非本土」的二元对立。创作时未必那么理论性去想那些问题,状态比较自由,是探索,诗有自己本身的规律、格式,所探讨的未必是理论可以概括的。

我在创作时,未必会把理论完全套用于诗或小说。小说是说人物在他的社会文化生活处境里的故事。我很高兴看到大部头的香港三部曲,也是一种探索嘛!有时令人不太满意的地方就是:历史太整齐了!小说太符合流行的理论了!香港是一个妓女,嫁给了一个英国军官,有个中国爱人!那寓言性太单一,反而妨碍探讨殖民主义造成的深远的坏影响。那么,能不能仔细用小说去探索,比如说殖民主义在教育上文化上造成的问题?

閒谈的时候内地的评论家会说,你们好像对英国人的殖民主义批判得不够。我自己也真的想探讨这些问题,但我想写的是一个人在殖民地长大的经验——我们长大的时候,英文的社会地位高于中文、是特权阶级的语言,我自己就特意反叛,去选一家中文中学。但到了那里,来自北京的中文老师又嫌我的中文不够好,很难接受我那种意识流中文,一定要我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写法;我又反叛,在英文里找到另一种自由,因为用英文可以读到外国的文学。英文既是压抑的,又带来自由。英文老师比较开放,会借吴尔芙(Virginia Woolf)给我们看。那时我用英文写散文和周记,英文作文很高分,中文却很低分。《灰鸽早晨的话》里面最初有些散文,是由我的英文周记翻译成中文的。因此英文又不是那么简化的「敌人的语言」,那样说便说不出香港的复杂性。

比如张爱玲很有趣,她写了很多香港的外国人,我也想写,但我又不想将外国人就写成坏人。我在香港的外国朋友,不一定是压抑性的殖民者,九七之后他们还成了边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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