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我的香港十年
马家辉
小女孩看著缺了牙圆滚滚的自己的照片,穿著粉色白裙的幼儿园制服,瞪大著一双眼看著镜头。她笑了,是尴尬的对年幼无邪的表态的一种耻笑。那是她初到香港第二日,四岁,为了学校証件而拍的大头照。九七那年,她随著父母像候鸟般迁徙到这都巿,挤入比旧居小了三分之一的公寓,开口学她第一句广东话,她的香港血统开始流窜。
(这里已成为妳的故乡而妳将会为著这里的兴衰而担负类比于血缘的包袱,而妳的父亲,我,仍然惶恐著,这样的身份,是不是妳最好的落点)
小女孩坐在维园,用著微弱的烛光读著一本小说,六四的晚上,我们都来这里,歌曲,妳早已听熟识唱,台上演讲之时,妳就看书,白烛与烛罩,静静的在水泥地上,妳有时玩著烛泪,「好烫」妳说。妳习惯这样的仪式一如妳渐渐的习惯了香港,妳还可以告诉我那里的Donut店新开张,而走那一条路是学校捷径。妳来去自如的在香港岛穿梭著,我们约定的地点, 你比我更为熟悉。
(这里己成为妳来日记述成长的土地,妳并会将梦土设置于此,以致妳有轨道可以回游。妳的所有回忆命题都会依据这十年的底色而归位分裂以及重组)
在香港仔的坟场有她曾祖父母的墓地,每年她都要以第四代的子孙身份去祭拜上香,小女孩每每在大人忙著除芜草置供品时,无聊的顶著大太阳,在其他的墓碑流连,盯著其中一块默读死去亡灵的姓氏,对她而言这只是一趟远足,每年一次。或在许多年之后,她的祖父母,甚至她的父母,都将可能也在香港有一方牌位,她十年来所追随做为旁观者的角色将因世代的交接而变成主祀者,不论她去得多么远,她都有坟要上要祭。
(而妳来到父母坟前,不买烧肉生果,就一束花吧,所谓的承继,就在那十年中每年一的清明,妳形成了妳所谓香港的内在,不管妳最终是否吐著流利的英语法语,或不再和香港有任何瓜葛,这十年终会向妳追讨应偿的,妳欠下的一个故事或回忆。妳将以任何形式,诗小说散文影像或述说,总结这十年)
小女孩老想高飞,往伦敦往美国往异乡。她的香港十年记录,有太多是依附于父母、学校,我叫她想想这十年的重大事件,她数著:哈利波特、SARS、Disney、最好的同学移民澳洲...但我记得在她的Blog里引用哈利波特的一句话:「你以前曾经告诉我们,」妙丽平静的说,「如果我们愿意,有的是回头的机会。我们有过机会,不是吗?」
我老想告诉小女孩,经过这十年,妳必会像希腊神话中到地府找寻死去的太太的奥菲斯一样,你有机会找寻妳的香港,妳会回头的,但正因为妳回头,那一刻,妳的十年,会化为灰烬,会消失。
你将见到我,妳的父亲,青壮之期,将妳举上肩,看一场遊行。一幕又一幕妳会记起的,有关香港有关童年有关我的影像。
(而妳平静的在高处看著香港的夜景,灯火中妳犹记得,曾经有一盏,唯有那一盏,是令香港夜景美丽而令妳回家的指引,妳终于承认,那十年紮下的回忆,够妳把香港做为父母与妳自己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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