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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调
苏 炜

——“米调”?这个名字隐在蒙上厚厚尘土的记忆屏幕深处,我在僵立的片刻,听见结成硬块的灰尘在时光里扑扑掉落的声音。

米调,实在是久违了。

在文革高潮的一九六六、六七、六八三、四年间,在北京中学生当时最牛气的那几个圈子里——比如清华附中、男四中、师大女附中或者101中学,那些不但属于“热血”甚至还要自称“铁血”的一辈人物中间,这个名字,即便不算最抢风头的,也曾在小范围内风光一时。“米调”究竟是本名还是外号,在当时就有两种说法:一说他父母出身延安“鲁艺”,是在陕北米脂采风记录民歌时相恋结婚,所以给他起了这么个怪名字作纪念。二是当时北京中学生的流行时尚中有一个说法:“狂不狂,看米黄。”早期指的是一身洗得发白呈米黄色的人字斜纹布旧军装,那是父辈军阶、地位的标志;七0年以后,则换成一身米黄色的斗篷式样风衣,那就是与格调、品位,够不够“谱儿”、拔不拔“份儿”相联系的了。

米调之所以大名鼎鼎,倒不是因为他的血统或者他的风雅,而是他的名字,总要牵进一些大事件里,并且屡有出格的表现。有那么几段有鼻子有眼的轶事隐约浮现出来:一九六六年“八、二三”北京国子监“北图”老馆的首都文艺界批斗大会——就是那个导致了作家老舍跳湖自杀的著名批斗会,据说米调就是那几个带头从腰间抽出武装带,动手抽打“文艺黑帮”的“小将”之一。随后,北京十几所中学的红卫兵冲击东单五条的玛利亚修女会,曾有八名罗马修女因此被驱逐出境,成为文革伊始最早发生的“涉外事件”之一,据说米调就在这个“万人围斗洋修女”的著名事件中出尽风头。以后“王府井”、“全聚德”、“长安街”、“东交民巷”的砸牌子改名,六六年底北师大南下冲击山东曲阜孔庙孔林,六七年北京火烧英国代办处,总之,你准能在一大堆人仰马翻的传闻里,听到米调突兀的名字,看到他捋胳膊蹬腿的身影。

米调后来又为了什么事,被当时的最高当局一再点过名,已经记不太清了。好像在不同时期的两大派争斗之中,他都分别参加过不同派别、并且扮演的都是冒险犯难的角色。这导致了一九六八年七月以后,“清理阶级队伍”开始,他成为北京中学生里少数几位被全国通缉的人物。不过,当其时,米调已经失踪了好几个月了。正是毛泽东发表那句神喻一般的“现在轮到小将们犯错误了”的“最高指示”的时候,我们这些无论“老兵”或者“四三派”、“四四派”的各路小将们,随即便被老人家“巨手”一挥,屁哄哄全赶到穷乡僻壤接受“再教育”去了。我那时走得很近的几位外校高中朋友里,是颇有一些米调的崇拜者的。大家耳语纷纷,都说米调领着几个“铁杆儿”追随者,上北方的太行山或者南方的井冈山打游击去了。

一九七0年春节刚过不久,毛泽东下令“一打三反”,在北京中学生中享有至高地位、写《出身论》的“首席反革命”遇罗克,被关押几年后突然要判处死刑。那时候,一次宣判会就可以毙个一二百人,满街贴满了打着红勾勾的杀人通告。就在全城一片血色恐怖之中,在我们这些下乡回城后“滞留不归” 的知青堆子里,忽然悄悄流传着一个惊人消息:说是失踪了好几年的米调,已经带着他在山里练出十八般武艺的追随者们潜回北京,准备劫法场!要在遇罗克被宣判后全市游街、绑赴刑场的半路上,把遇罗克劫走,带出北京,供奉为他隐藏在某座不知名大山中日形壮大的游击队伍的精神领袖,云云云云。

此事后来查实是子虚乌有,可在当时,在我们这些被一古脑儿赶下乡、深怀各种被利用、被愚弄的牢骚和异端的知青堆子里,这消息无异于大旱云霓,真真是够刺激、够“拔份儿”的了!遇罗克被宣判、游街、处决的当天,我没有上街去看,似乎也无意等待什么“劫法场”的奇迹发生。我那时的心态其实已经变得颇为淡漠。据看完热闹回来的朋友感慨,倒可以想见当日全城岗哨森严、神经紧绷的状态。可见当局也获悉了各种“劫法场”的传闻。只是在不同圈子的说法里,“劫法场”的主角各有其人罢了。朋友当时说:遇罗克死得不冤。如果可以像他老兄那样军警长街列阵、八面威风出巡地踏上黄泉路,他真不在乎就这么轰轰烈烈的死它一回。

“不不,要死,你准死得比遇罗克漂亮。”我调侃他。

他两眼一瞪:“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是米调呢!”

我其实并非是米调一类人物的崇拜者。我当时颇为崇拜的,倒是一些喜欢远离运动纷扰、敢于埋头攻读数理化、开口闭口“爱恩斯坦相对论”、“阿波罗号登月行动”之类的别致人物。可偏偏在这样一批人物里,却大有把米调的各种传奇挂在嘴上开聊的人。说他“狂”、“血热”、“有种”、“份儿足” 、“是条汉子”等等,这些赞语在那个年头都不算希罕;可是,“象雷马克战争小说里的人物”、“中国的十二月党人”、“东方未来的格瓦拉”等等,这样的字眼,就让我对这个传闻中的名字,不能不刮目相看了。我怎么能想象,三十年河东又河西,这些年,自己的人生的轨迹上天入地土洋中西的早不知转悠到哪里去了,真实的米调,竟会从多少年的传闻烟雾之中,冷不丁的就活生生站在了面前呢!

我在土垛豁口的背景下,默默注视了他一眼。这位自称“米调”的汉子已入中年,黑脸,平头,中高个头,细长眼睛,上下一身灰布粗褂。额角的皱纹很深,脸颊边一溜没刮净的连腮胡楂泛绿发青,缺血的脸颊由于常年暴露在风沙烈日之下,枯黑枯黑的象是随时都可以掉下渣子来的红柳残桩,和身后焦黄单调的沙原背景,倒完全是浑然一体的。若不开口,他更象一个大西北常见的那些面相耿严呆板的回回,而不是什么“米调”。

他日后告诉我:就为着我打量他的这一眼,他把我“盯上了”。当时,他只是笑笑说:“看来我的汉文名字有点让你吃惊,我自己也他妈的吃惊,八辈子也没人这么叫过了。其实,这里的人都叫我另一个名字……”

“索罗卡拉,”就在这时,那个叫黑皮的孩子挤上前来,唤着他的那个更为古怪的名字,“先弄吃的,还是先弄水?”他背着的皮囊水袋,在我身上蹭了一下。

“先弄水去吧,黑皮,”那孩子立刻转过身,牵过毛驴走开了,那猴面鹰便在他肩头一跳一落的。黑脸汉子朝我一笑:“你呢,您这位……丝路游客, ”他顿了顿,“打算上哪去?”

我苦笑着没答话。我几乎马上断定,他一准就是那位叫“廖冰虹”的女人寻找的那个人——如果那个“信口雌黄”的浪漫故事,竟然具备什么活见鬼的真实性的话。



他不时给那个叫潘朵的藏族女人搭把手,帮她捆扎着他们的行旅装束,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我讲述自己的落难故事。

“廖冰虹?!”

他从我的故作随意的叙述里筛出了这个名字。这一回,轮到我观赏他的略带夸张的惊愕神色了:眸子里闪过一丝抽搐,颊边的牙关便痉挛一般地咬动起来。“她怎么知道找到这里来的?报纸?没有,我已经有一个世纪没看过报纸。”他低语着,“她总是相信那些浅薄的报导,什么西夏之谜,和我有什么相关!”又转向我,“可是,你为什么不多问一句,她是在哪儿看到的线索,又要上哪儿找我去?嗨,西夏之谜,这里满世界都是西夏之谜,西夏之谜现在都快成流行曲了!”我看见他浑浊的眼神盯视在一个很远的什么地方,嘴角咬着一丝冷笑。“跟我们走吧,你——麦克?怎么样?”他回过神来,“或者说,我想跟你走一趟?”

“不好!”我忽然惊叫起来,下意识往自己身上摸了一把,二话不说拔腿便跑,把一脸错愕的他扔在了后面。真要命,我的钱包丢了!就是那个一路上我绞尽脑汁全力护驾的钱包,里面不光有钱,更有我的各种护照、执照、证卡,还有回程美国的机票!我第一个生疑的念头,就是那位陷我于不义的“阿克西”。拽着我结结巴巴嚼了一路的英语,一路颠连,风沙蔽面,他要想使坏,有的是下手的机会。刚才他分明说,要在这凹札集市停留两个钟点的,可如今,小集市上车马稀落,只有几顶土屋浮在沙尘里,哪里还见他的踪影?——这贼小子!我心里骂着,脚跟却有点发软发虚。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瀚海茫茫,眼前只见连天接地的黄沙,身上转眼“一贫如洗”,我该怎么办?我心里敲着乱鼓:妈的,除了跟那位新识的“米调”走,他娘老子的,我还能上哪儿去?

“怎么回事?麦克,你怎么不吭一声就跑掉了?”

我回到那个土垛豁口边,发现米调和那位藏族小女人,已经移走他们的行囊,坐到了不远处一棵满身结满疙瘩的胡杨树下。俩人轮着抽米调手里的旱烟斗,一边啃着手中一截干馍,一边在用一种我听不懂的怪调子语言高声争执著什么。看见我气喘吁吁的样子,米调换过汉文腔调问我——我一下子明白,他说话里的“酱味”,就是从那种怪调子的语言里转换出来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你慌的。”

“糟糕透啦,我的钱包丢啦。”

“噢?怎么搞的?”

“我想,准是刚才那位叫‘阿克西’的维族人使的坏。可是,唉,”我越说越着急,“钱还是小事,丢了那些护照机票的,可是怎么办好?”话说出口我便知道自己又犯了“美国佬”的错误,把轻重急缓弄颠倒了:要在这黄沙大漠里活命,钱钱钱,才是第一要命的大事哪!

“先甭急。坐下歇歇再说。”他向藏族女人翻了翻眼睛,“看来,是老天爷要你跟我们走?不对,是我们跟你走。”

我没听懂他的意思。那位潘朵却不知为什么笑起来,开口接腔说:“等黑皮回来,我们就走。”她的汉文说得口音很重,却还流畅。

我坐了下来,心里麻麻乱。包里倒是还有当日从西安旅馆里带出的面包土司片,可我一点吃咽的胃口都没有,肚子却又饿得在咚咚敲着小鼓。米调似乎也在想着心事,木着黑脸用手指在沙土里胡乱写划着什么。潘朵则靠在行李包囊上,埋头点算着毡帽里刚才路人扔下的钢币和角票。不时又闭上眼睛梳理辫子,显得很疲倦,阴影里更又瘦缩了一圈。

越过土垛豁口,我看见天际线上起伏的焦黄里,挂着一轮玫瑰红色的落日。也许是沙尘过滤折射的缘故,日后我注意到,只要是晴天,大漠上的朝晖落霞、新月初日,大都染上这么一重很不协和的淡玫瑰色。

黑皮和毛驴不知什么时侯忽然出现在眼前。那猴面鹰凌空飞落到米调的肩头上,咕咕叫了两声。看见我,黑皮楞了楞。我想,他大概以为我这位“丝路游客”,早就随着旅游团离去了的。他从毛驴背后挺着鼓鼓囊囊的一满怀东西走出来,满脸汗沁沁的。敞开衣襟,原来是麦秸托子托着的一堆热气腾腾的面食。

——羊肉泡馍!我的嗅觉惊诧地闻着了一缕醉人的香气。这一路来,实在没有比羊肉泡馍更熟悉、也更让人着迷的大西北风味了。

“呵呀,黑皮,你从哪里变出来的好东西?”潘朵先迎了上去。

“哈哈,”米调忽然诡诘地笑着打量我一眼,“黑皮,你可是因为麦克要入我们的伙,特意请的客吧?哈,就算是我们的美国佬麦克同志请的客吧!”

米调又在逢场作戏。我知道黑皮压根儿没把我放在眼里。托子里的羊肉泡馍,分明只有三碗。不过潘朵很快从身边的毡包里掏出了一个搪瓷花碗,利落地匀出了我的一份。向晚的沙尘里漂起的这股清膻的热气,真能把人的胃液勾搅得翻江倒海。我从潘朵手上接过泡馍,才想起一整天没见过荤腥了,便大口大口吞嚼起来。

想向小黑皮打个招呼,也算表示一点谢意,可他低着头猛吃,装着没看见我。只是不时把小块的肉末夹出来递给肩头的猴面鹰,瘦黑的脸上绷得紧紧的。

呼噜呼噜吃了好一会儿,米调沉着声音说:“麦克,呆会儿吃完,你跟我说说你今天的来路。我刚才跟潘朵商量了,让你带我们回到你那晚落脚的马店去。我猜廖冰虹寻不着我,会折回到那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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